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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用电市场化售电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9 来源:招标办 浏览:188次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25年用电市场化售电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25年用电市场化售电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根据中发【2015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能源【20162784号《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发改运行【20191105号《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的精神,在现有的江苏省电力改革政策下,以及《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为降低电力采购费用,拟实行通过售电公司购电实现目录电价价差优惠。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拟通过加入江苏省电力交易市场的方式,向售电公司就2025年度计划用电电量采购及相关交易操作代理权进行招标。本项目购电方全电量参与购电(每年度用电量约2300万千瓦时);售电方必须满足购电方用电需求,并负责办理相关用电变更,备案手续,直至开票让利成功。

四、售电公司(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已在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1、时间:20241119日至202411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要求:报名须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的可不提供)一套(加盖公章)。

七、招标经办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

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南浦路298号(京新院区)

联系人及电话:韩老师 15150590092

八、招标项目接受价格监督

竞标报名表-2025年用电市场化售电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