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院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120驾驶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7 来源:南京市浦口医院 浏览:11,855次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浦口医院公开招聘120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因120驾驶员后期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可转岗至行政驾驶班,故要求持A证及以上驾照两年以上,持A1驾驶证并有实际驾驶大型客车经历者优先;

6、无交通责任事故、无违纪违法、无吸毒、无赌博、无被开除(辞退)工作等不良记录。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除外);

2、地点:江北新区浦园路18号南京市浦口医院综合楼8楼人力资源科;

3、资格初审: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报名表(报名表下载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填写《南京市浦口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交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二)面试

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然后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录用: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四、待遇、管理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试用期为三个月,待遇标准参照相关政策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联系电话:56680700

 

附件:下载附件

 

南京市浦口医院人力资源科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