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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08 来源:南京市浦口医院 浏览:2,649次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优化卫生人才队伍,促进浦口区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文件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4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相应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五)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程序 

  引进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网(www.pkwsj.gov.cn)和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pukou.gov.cn)站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2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能现场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pkwsjrsk@163.com,初审通过后于综合考评前现场审核原件材料。 

  3、报名地点:各单位人事科(地址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各项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二寸照片2张。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的一周内电话通知本人,报名人员所留通讯方式请保持畅通。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综合考评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招聘。由用人单位制定综合考评方案,组成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核结束后的次2个工作日在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网站发布,并由用人单位通知本人。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考评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基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及与岗位的匹配度,形成综合意见。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可从达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浦口区卫生局按照德才兼备、专业拔尖的原则,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本次公开引进的部分岗位可以空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网和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报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 

  三、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025-58184561、58881069 

  南京市浦口区人社局专技科:025-58883228 

  (二)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纠风室: 025-58887050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浦口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