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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居民医保医疗待遇知识
发布时间:2019-04-15 来源:南京市浦口医院 浏览:1,335次

一、居民医保有门慢吗?

答:居民医保暂时没有门慢。

二、居民医保有门特吗?

答:居民医保没有门特但是有门诊大病。

三、门诊大病有哪些?

答:恶性肿瘤放化疗(仅指放化疗,一般为6个月)、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和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病等七种类型)共四种门诊大病。学生儿童还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共七种门诊大病。

四、门诊大病有什么待遇?

答:见门诊大厅待遇标准表。

五、如何申请门诊大病?

答:需至三级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六、居民医保有针对性药物治疗吗?

答:申请过门诊大病的参保居民可以享受针对性药物治疗,且无需另行申请。

七、居民医保有没有门诊统筹?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居民凭医保卡在门诊看病在医保范围内的将纳入统筹。如需至三级医院就诊应先办理转诊手续方可再凭卡到三级医院就诊。未经转诊直接到三级医院就诊的或不持卡就诊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本人自行承担,不享受医保相关待遇。

八、居民医保住院享受什么待遇?

答:见门诊大厅待遇标准表。

九、居民医保有生育保险吗?

答:符合生育规定的参保居民可享受生育待遇。

十、居民生育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答: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按40%支付,最高支付300元;住院分娩费用起付标准同普通疾病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85%90%